【10.28–11.08】114年寒假校總區學生社團定期規劃統籌經費補助申請
一、申請期程:113年10月28日(一)起至11月8日(五)17:00(上班時間)
二、申請方式:採紙本申請,於申請期間,將申請文件印下來後,送課外組辦公室辦理。
三、申請資格:僅限校總區學生社團,醫學院學生社團請逕洽醫學院學務分處申請。
四、申請須知及申請文件
(一)「114寒假ooo社定期規劃統籌」活動單
*說明:
1、請登入社團活動資訊系統建立活動後列印紙本,活動名稱請統一設定為「114寒假○○○社定期規劃統籌」,經社長及指導老師簽名並蓋橢圓形社章。
2、社團活動資訊系統本活動申請頁面,校外技藝老師欄位請選擇「否」,以利經費核銷時於系統填寫列印「活動成果資料表」。
(二)114寒假定期規劃統籌經費申請表
*說明:請填寫學生社團定期規劃統籌申請表。
(三)114寒假定期規劃統籌經費申請表所列之各項〈活動企劃書〉
*說明:一項活動一份企劃書,企劃書應包含活動名稱、活動宗旨、主辦及協 辦單位、 活動時間、活動地點、活動內容、經費預算、參加對象及工作人員等資訊。 活動企劃書範例(如公告附件)請社團自行參考使用。
五、注意事項
(一)依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第三條「各社團純係同學間聯誼、參觀、遊覽或娛樂性之活動,不予補助。」
(二)本申請案不包含寒假社會服務隊經費補助。
(三)核銷期限:114年3月14日(五)17:00,逾期不得辦理核銷。 (依據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辦理。)
(四)如有疑問,可洽詢課外組各社團輔導人員。
六、法規依據
(一)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
(二)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